西投保成功获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合约核心交易商和信用保护凭证创设机构两项资质!
发布时间:2023-12-22     作者:运营管理部    来源:    浏览量:286   分享到:

12月20日,西安担保集团所属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获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合约核心交易商和信用保护凭证创设机构两项资质,成为陕西省第二家同时拥有上交所信用保护工具两项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信用增进机构),是继西安担保集团和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获得“双AAA”主体评级后在资本市场获得的又一重要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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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保护工具两项资质的获取对提升我市存量债券流动性稳定区域债券价格波动、提升市场信心、优化西安市重点企业融资环境具有较大的作用和价值。集团将抢抓机遇,充分发挥“双AAA”平台优势、运用信用保护工具等资质优势,发力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创设以及交易业务,为创新增信业务产品体系,以更加完善的“债券发行增信+信用估值管理”的一二级市场联动服务模式,为服务全市实体经济做出积极贡献。

信用保护工具是指信用保护卖方和信用保护买方达成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信用保护买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信用保护卖方支付信用保护费用,由卖方就约定的一个或多个参考实体或其符合特定债务种类和债务特征的一个或多个、一类或多类债务向买方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金融工具。

信用保护工具分为信用保护合约信用保护凭证两类。

信用保护合约由交易双方签署,相关权利义务限于合约签署双方,不可转让。信用保护合约的参与者分为核心交易商和其他投资者,核心交易商可以与所有投资者进行信用保护合约交易,其他投资者只能够与核心交易商进行信用保护合约交易。信用资质、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和信用增进机构等经上交所备案可成为核心交易商。

信用保护凭证由凭证创设机构创设,就一个或多个参考实体或其符合特定债务种类和债务特征的一个或多个、一类或多类债务向凭证持有人提供信用保护,并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转让。信用保护凭证的参与者分为凭证创设机构和投资者。信用资质和风险管理能力突出的核心交易商经上交所备案可成为凭证创设机构。